发表时间:当地时间7月21日 下午1:29
微软制定了一套全新的企业哲学,总结起来就是这么几个字: “拒绝邪恶”(don’t be evil)。 微软的首席律师布拉德·史密斯在新美国基金会的午餐会发言中表示,自从经历了1997年美国司法部的反垄断诉讼以来,微软已经得到了不少重大教训。
“第一个教训就是, 作为一个风行全球的操作系统的创造者,我们意识到我们身负一个特殊的责任,既要推动技术革新、又要保留信息技术领域内的竞争。 我们非常严肃的对待这个责任。”
史密斯提出了所谓的“Windows原则”: 共有12条原则,用来规定微软今后(甚至包括明年反垄断裁决期满之后)参与竞争的方式, 这些原则将在全球公布,也已经发布在他们的网站之中。 这些原则的提出,并不是要取代任何法律行为或法律控制,而是就微软应如何自律提出一些大体的方针。 史密斯解释道:
“我们了解到,人们不在乎我们做什么,他们在乎的是我们怎么做。 所以,我们今天的目标就是使我们的Windows设计能够自律、透明、可信,不管现在还是将来,都应如此。 今天我们宣布的这些原则,其实就是向我们的客户、同行和监管者等保证,微软开发windows时,致力于推动科技创新,服务消费者,同时我们也致力于为行业竞争保留重大的机会。
需要查阅Windows十二原则,请点击此处。 你也可以比较一下Google原创的“don’t be evil”哲学及其行为准则。
原文地址:http://blogs.zdnet.com/Burnette/index.php?p=145
星期日, 十月 15, 20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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